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吕某某,袁留春,濮阳油田梦海实验学校, 濮阳创想生态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河南梦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豫0902民初5123号 |
案由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袁留春:本院受理原告吕某某诉你方、濮阳创想生态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濮阳油田梦海实验学校、河南梦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豫0902民初5123号民事判决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人民法院报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