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深圳市兰保斯科技有限公司 ,东莞市常平京卓五金塑胶制品店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粤73民初1542号 |
案由 |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
公告人 |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
内容 |
东莞市常平京卓五金塑胶制品店: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兰保斯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东莞市常平京卓五金塑胶制品店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案号:(2021)粤73民初1542号],因你方下落不明,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原告的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立即停止销售、许诺销售侵犯原告专利号为ZL201930327875.6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产品,销毁尚未售出的全部侵权产品;2.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原告为制止被告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共计8万元;3.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方提交答辩状以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3月23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四楼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