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济源巨康实业有限公司 ,河南巨康投资有限公司 ,河南鑫源建安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豫9001民初5250号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济源巨康实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河南鑫源建安有限公司诉你与河南巨康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9001民初52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济源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