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许某某,安某某,刘某某,林某某,许某某,潘某某,李某,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海南省琼海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某:本院受理原告许某某、安某某;刘某某、林某某、许某某、许某某;许某某,林某某分别诉被告潘某某、李某、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四案,因你住址不详,无法送达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琼9002民初1824、1825、1826、18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