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王某某,大家财产保险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伊力哈穆·喀迪尔,喀迪尔江·亚森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公告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
内容
大家财产保险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某某诉被告伊力哈穆·喀迪尔、喀迪尔江·亚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应诉风险告知诉、开庭传票。本案的诉讼请求是:1、请求依法判令第一被告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225655元;2、请求依法判令第二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第三被告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方提出答辩状和本案举证期限届满的时间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逾期本院将依法审理。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1:0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1-12-22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