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某某,杜某某,张某某,张某某,张某某,张某, 新疆忠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1)新0104民初9376号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某某、杜某某、张某某、张某某、张某某、张某:我院受理的原告新疆忠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张某某、杜某某、张某某、张某某、张某某、张某追偿权纠纷一案,原告新疆忠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不服本判决,提出上诉:上诉要点:1、依法撤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2021)新0104民初9376号民事判决书。2、请求被上诉人张某某、杜某某、张某某、张某某、张某某、张某连带支付上诉人替其偿还的银行欠款6047705.51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1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