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河南省鸿宸建设有限公司,翟某某, 清丰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清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告类型 |
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豫09民终3070号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翟某某:本院受理上诉人清丰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清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河南省鸿宸建设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 09 民终 3070 号案件的开庭传票。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公告送达期满后第 3 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 时 00 分在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开庭审理,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1-1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