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某某,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县支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豫09民终2832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某某:本院受理上诉人李某某因与被上诉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县支行及原审被告李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豫09民终2832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