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某,李某,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市分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江中心支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豫1328民初4457号 |
案由 |
保险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南阳市唐河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某、李某: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江中心支公司诉你二人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市分公司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二人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二人公告送达本院(2021)豫1328民初4457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该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