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磐木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盖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龙沙区萌之佳宠物店
公告类型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案号
(2021)黑02民初12号
案由
侵害商标权纠纷
公告人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内容
龙沙区萌之佳宠物店:本院受理原告磐木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龙沙区萌之佳宠物店、南京盖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已审理完毕。上诉人磐木科技有限公司就(2021)黑02民初12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限你自公告之日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答辩期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刊登日期
2021-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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