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常某某,许某某,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中心支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黑02民终3314号 |
案由 |
申请诉中财产保全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常某某:本院受理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中心支公司诉你与许某某申请诉中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黑02民终331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