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璐, 广州市番禺区大龙旺维医疗设备维修服务部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粤73民初1795号 |
案由 |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
公告人 |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
内容 |
广州市番禺区大龙旺维医疗设备维修服务部:本院受理原告刘璐诉被告广州市番禺区大龙旺维医疗设备维修服务部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案号:(2021)粤73民初1795号],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1月18日10时45分在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第二法庭适用一审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