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魏某某,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平市公主岭支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市分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公主岭支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1)黑0604民初1696号 |
案由 |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魏某某:本院受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市分公司诉魏某某、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平市公主岭支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上诉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市分公司就(2021)黑0604民初1696号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