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魏凤新,吕伟东,广州东送能源集团乌干达有限责任公司, 广州国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国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粤73民终3462号 |
案由 |
技术咨询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
内容 |
吕伟东、广州东送能源集团乌干达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审理的(2020)粤73民终3462号上诉人广州国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被上诉人魏凤新、原审被告吕伟东、广州东送能源集团乌干达有限责任公司技术咨询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粤73民终3462号民事判决书。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5800元,由上诉人广州国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吕伟东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广州东送能源集团乌干达有限责任公司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三个月则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1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