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海南恒乾材料设备有限公司 ,石基环企软件(苏州)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 |
内容 |
海南恒乾材料设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石基环企软件(苏州)有限公司诉被告海南恒乾材料设备有限公司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民事起诉状、举证期限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诚信诉讼提示书、合议庭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4月11日上午9:00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1-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