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施俊,杨秋菊,郑关清, 广州市萨杜服饰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粤73民终5175号 |
案由 |
侵害商标权纠纷 |
公告人 |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
内容 |
郑关清:上诉人施俊、杨秋菊与被上诉人广州市萨杜服饰有限公司、原审被告郑关清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4日作出(2020)粤73民终517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按上诉人施俊、杨秋菊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本裁定为终审裁定。因你下落不明,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73民终5175号民事裁定书。原审被告郑关清应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至本院领取上述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10-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