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陈某,程某, 吉安市建业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万平恒通建设有限公司 ,海南万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琼9026民初2978号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程某:本院受理原告陈某诉你及吉安市建业工程有限公司、山东万平恒通建设有限公司、海南万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1)琼9026民初2978号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诚信诉讼提示书、权利义务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十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