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方某,田某某, 大庆市日昇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黑0603民初3333号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法院 公告方某,田某某;本院受理原告大庆市日昇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黑0603民初33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八日 |
刊登日期 |
2021-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