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贾某某, 红山区汇商百货商店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黑0129民初1589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延寿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贾某某:本院受理红山区汇商百货商店诉贾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作出(2021)黑0129民初1589号民事判决书,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2021)黑0129民初1589号案件的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