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周萍,LED路灯, 江西省万佳通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中山市古镇凯豪照明门市部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粤73民初26号 |
案由 |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
公告人 |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
内容 |
中山市古镇凯豪照明门市部、江西省万佳通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21)粤73民初26号原告周萍诉被告中山市古镇凯豪照明门市部、江西省万佳通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周萍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两被告停止侵害原告LED路灯外观设计专利(专利号为ZL201330059304.1)的行为,包括停止销售、许诺销售侵权产品,销毁库存侵权产品、印制有被控产品的宣传资料及用于制造侵权产品的专用模具。2、判令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原告为制止侵权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共人民币8万元。3、判令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间从公告送达期间届满后开始起算15日内,举证期限从答辩期间届满后开始起算15日内。本案定于2021年12月17日14:30在本院第十法庭适用一审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0-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