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军, 中山市横栏镇豪菲尔灯饰厂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粤73民初3597号 |
案由 |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
公告人 |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
内容 |
中山市横栏镇豪菲尔灯饰厂:本院受理原告刘军与被告中山市横栏镇豪菲尔灯饰厂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 已经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粤73民初3597号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被告中山市横栏镇豪菲尔灯饰厂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刘军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40000元;二、驳回原告刘军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本判决确定的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50元,由被告中山市横栏镇豪菲尔灯饰厂负担840元,原告刘军负担210元(该受理费已由原告刘军预交,本院不予退回,其同意被告中山市横栏镇豪菲尔灯饰厂应负担部分于上述判决履行期限内向其迳付)。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0-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