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卢建松, 广州柏程盛贸易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
内容 |
广州柏程盛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卢建松与被告广州柏程盛贸易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原告诉请1、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对原告外观设计专利(专利号ZL201530224056.0)的侵害,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被诉侵权产品的行为,并销毁库存侵权产品。2、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维权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8万元。3、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传票等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1月11日11时在本院第四法庭依法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0-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