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河南博宸电气有限公司 ,洛阳艺通利电气自动化有限公司 ,河南普思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豫0391民初2365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洛阳市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河南博宸电气有限公司、河南普思工业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洛阳艺通利电气自动化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豫0391民初2365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15时在本院二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遇节假日顺延)。请准时到庭参加诉讼,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1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