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秦某某,李某某,秦某某,第三人-,王某某, 洛阳龙跃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洛阳湛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豫0322民初1698号 |
案由 |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洛阳市孟津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洛阳湛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秦某某、李某某、秦某某诉被告洛阳龙跃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第三人洛阳湛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第三人王某某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0322民初169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为:驳回原告秦某某、李某某、秦某某的诉讼请求。原告秦某某、李某某、秦某某在收到判决书后,不服判决提出上诉,已向本院提交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与上诉状,并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逾期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