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孙某某, 陆金申华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豫1721民初3763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驻马店市西平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孙某某:本院受理原告陆金申华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1721民初376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盆尧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