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谢某,董某某,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分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黑1002民初2205号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董某某: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分行诉被告谢某、董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黑1002民初22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