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黑龙江广播影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上海觅舒投资管理中心,上海觅舒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同)公司, 黑龙江龙视珠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公司解散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黑龙江龙视珠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上海觅舒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本院受理上诉人黑龙江广播影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黑龙江龙视珠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原审第三人上海觅舒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同)公司解散纠纷一案,原定于2021年12月13日下午14时的庭审因疫情不能如期进行,现依法再次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送达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我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