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陈某某,田某某,曲某,王某某, 哈尔滨卓唯包装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黑0184民初3477号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五常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哈尔滨卓唯包装有限公司、曲某:本院受理原告陈某某、田某某诉你们及王某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黑0184民初34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拉林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