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阿布都马力克·艾力, 新疆卡塔莉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新0102民初10629号,10625号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新疆卡塔莉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阿布都马力克·艾力诉你(2021)新0102民初10629号,10625号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北京时间上午11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三楼十一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