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冯某某,毛某,刘某某, 焦作市万国酒店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豫0422民初829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毛某、刘某某、焦作市万国酒店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冯某某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豫0422民初829号民事判决书及原告冯某某的上诉状,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三常路中心法庭领取判决书及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