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孙某某,马某,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分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黑0202民初1899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孙某某: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分行与你、马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黑0202民初1899号案件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