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马某某,邱某某,马某某,马某某,马某,王某某, 哈尔滨市阿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黑0112民初4354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某某:本院受理的(2021)黑0112民初4354号原告哈尔滨市阿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被告马某某、邱某某、马某某、马某某、马某、王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王某某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追加被告申请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