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某某, 河南省爱克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豫1702民初15319号 |
案由 |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某某:本院受理河南省爱克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诉王某某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1702民初15319号的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