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吕海风, 安徽徽润置业有限公司 ,呼图壁县融鑫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21)新23执恢105号,(2021)新23执恢105号之二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安徽徽润置业有限公司、吕海风:安徽徽润置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8815689783513)、吕海风(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本院受理的(2021)新23执恢105号呼图壁县融鑫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安徽徽润置业有限公司,吕海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你尚未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司送达(2021)新23执恢105号之二执行裁定书、限制消费令、决定书,自公告发出起60日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1-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