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勤枝,金晓旭,金峰占,王秀群,第三人-, 中原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豫0783民初6880号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新乡市长垣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金晓旭、金峰占、王秀群:本院受理王勤枝及第三人中原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诉金晓旭、金峰占、王秀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已作出(2021)豫0783民初6880号民事判决书,王勤枝不服,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和上诉状,限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和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一式六份,上诉于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1-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