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穆海拜提·阿西木,库尔班·达吾提, 新疆亮珠米杰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新疆亮珠米杰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穆海拜提·阿西木、原告库尔班·达吾提与被告新疆亮珠米杰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一、被告新疆亮珠米杰矿业投资有限公司退还原告穆海拜提·阿西木、原告库尔班·达吾提押金5万元;二、被告新疆亮珠米杰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支付原告穆海拜提·阿西木、原告库尔班·达吾提利息3897.6元(2019年5月15日至2021年1月3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民事判决书,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民事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1-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