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赵倩,李胜荣,龚子滨, 哈尔滨市阿城金政兴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黑0102民初1068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哈尔滨市阿城金政兴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李胜荣、龚子滨:本院受理原告赵倩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黑0102民初106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1-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