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春,刘菲菲,武磊,孙红苗,孙国仁,曹秀荣,孙洪山,王立波,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河县支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黑0128民初759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通河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春、刘菲菲、武磊、孙红苗、孙国仁、曹秀荣、孙洪山、王立波:本院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河县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黑0128民初7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1-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