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许权,俞明亮, 七天四季酒店(广州)有限公司 ,广州市华字酒店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粤73民终3747号 |
案由 |
特许经营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
内容 |
许权、俞明亮:本院受理上诉人广州市华字酒店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七天四季酒店(广州)有限公司、原审被告许权、俞明亮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案, 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73民终3747号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4857元,由广州市华字酒店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