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杨慧娟, 商丘森霖置业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商丘森霖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杨慧娟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新城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