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李姝,李清文,张玉杰, 黑龙江望丰化肥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黑龙江中汇恒实业有限公司黑龙江祥龙丰谷粮油贸易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黑01民终7367号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公告人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内容
李姝、黑龙江中汇恒实业有限公司、黑龙江祥龙丰谷粮油贸易有限公司、黑龙江望丰化肥有限公司、李清文、张玉杰:本院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黑01民终7367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刊登日期
2022-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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