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晓红, 大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岗支行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21)黑0605执恢66号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刘晓红: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大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岗支行与被执行人刘晓红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黑0605执恢66号执行裁定书(拍卖裁定)、大庆市红岗区创业庄5-7-3-102室房产司法评估报告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及评估报告,逾期则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可于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出,逾期本院将依法对上述房产进行拍卖。 |
刊登日期 |
2022-0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