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林伟,林锋,王群花,林萍,陈瑞鸿,定城加油加气站,陈绍平, 海口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海南定安众诚实业有限公司 ,三亚交协榆海加油站有限责任公司 ,海南定安众诚实业有限公司定城加油加气站 |
公告类型 |
更正 |
案号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本院于2021年12月30日刊登在G02版的原告海口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被告林伟、三亚交协榆海加油站有限责任公司、林锋、王群花、林萍、陈瑞鸿、海南定安众诚实业有限公司定城加油加气站、海南定安众诚实业有限公司、陈绍平追偿权纠纷一案的公告中,其中“本案定于2022年3月10日上午08时30分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审理”应更正为“本案定于2022年4月1日下午14时45分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审理”,特此更正。 |
刊登日期 |
2022-0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