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贵州隆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平顶山市云祥维修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科隆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贵州浦鑫能源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其他行政 |
公告人 |
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贵州隆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平顶山市云祥维修有限责任公司诉你公司及陕西科隆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贵州浦鑫能源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