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鹏伟,王海涛, 河南零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1)豫民再767号 |
案由 |
执行异议之诉 |
公告人 |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河南零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王鹏伟诉河南零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王海涛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方,们)公告送达(2021)豫民再767号的判决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