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徐志刚, 绥化市青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黑0102民初12296号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徐志刚、绥化市青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与被告徐志刚、被告绥化市青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黑0102民初12296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至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