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贾世骥,谭景伟, 哈尔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王岗支行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贾世骥:本院受理原告哈尔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王岗支行与谭景伟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王岗法庭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