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胡春江,庞辉,孙红艳,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黑龙江北森旅游产品开发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黑0110民初9548号 |
案由 |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胡春江、黑龙江北森旅游产品开发有限公司、庞辉、孙红艳:本院受理原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与你们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于2021年11月12日,上诉人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提出上诉,因无法向你直接和邮寄送达本案裁判文书、上诉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黑0110民初9548号民事判决书、上诉状。现你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幸福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你对上诉人的上诉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的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