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何锋,易淑芬,邱国辉,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民开发区支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黑0109民初3101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何锋、易淑芬、邱国辉:本院受理原告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民开发区支行诉你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黑0109民初31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