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雷海锋,毛春波,张小波,梅晓阳, 河南洛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洛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水支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豫0328民初1783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洛阳市洛宁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雷海锋:本院受理原告河南洛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雷海锋、毛春波、张小波、梅晓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0328民初178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事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1-13 |